招生简章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公共管理(MPA)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简介: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公共管理(MPA)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8.1万,本科学历即可报考,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专业:护理、公共卫生、电子信息、药学、公共管理。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进行培养;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包含应届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相近。

  4.现从事职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5.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学制3年,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仅招收个别专业)。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要求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

  (二)网上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考点的规定为准。

  (三)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要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和我校核验。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报考点选择:报考点即考试地点,以就近方便为原则,报考我校考生只要满足报考点要求均可在所报报考点参加考试,网报选择报考点时请仔细查看其要求或咨询当地报考点。

  (五)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通知。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及考点规定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

  (四)复试与调剂等工作安排以届时的通知为准。

 

六、费用标准

  学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0元。

 

七、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考生需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内容。

  (五)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六)研究生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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