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在职课程培训班招生简章
一、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为2005年教育部批准硕士点,2015年公共管理学院拥有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博士点资格。本专业围绕中国医改中的政策问题,运用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和政策分析的理论和方法,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方向进行研究,尤其是在医改政策制定和实施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跟踪研究,为国家决策提供了大量的学术成果和政策建议,在国内外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办“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在职课程培训班”。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医院管理与医药经济、人口健康与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政策与项目评估。
三、课程安排
学科基础课 | 公共课 |
公共管理 | 语言基础 |
卫生经济学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公共政策研究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专业课 | 方法课 |
卫生医疗体制改革 | 管理科学研究方法(一) |
比较医疗政策 | 管理科学研究方法(二) |
卫生事业管理 | 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 |
卫生统计学 | 选修课 |
医疗保险 | 卫生管理前沿及案例讨论 |
卫生服务研究与论文写作 |
四、教学办法
每月安排2-4天周末时间集中授课。
五、学习期限
1.5年。
六、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
七、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9:00-17:00
2、报名方式:学员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两寸彩色照片2张。
重要提示:交付学校审核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学员本人自负。
八、收费标准
38000元/人,一次性支付。
九、缴费方式
学员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对应收费页面,点击报名,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十、课程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结业,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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